关于吴小兵等同志岗位调整的决定
发布日期:2014-06-26 文/金阳保安 郭佳佳
关于吴小兵等同志岗位调整的决定
筑金保决[2014]008号
筑金保决[2014]008号
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,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公司部分管理人员的岗位作出调整,调整决定如下:
1、原特殊护卫大队大队长吴小兵调往公园保安大队担任大队长。
2、原督察队负责人沈立江调往特殊护卫大队担任大队长。
以上决定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行。
特此决定
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办公室
2014年6月26日
办公室
2014年6月26日
抄送: 经理室 保安部 财务部 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印发
签发:刘佳权 拟稿:郭佳佳 共印1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