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佩带工作证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-03-01 文/金阳保安 郭佳佳
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,加强公司内部管理,树立公司形象,特通知如下:
1、公司决定从3月15日开始,全体员工必须佩带工作证上岗。
2、关于工作证的办理:每人需上交一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(照片背面注明姓名、部门),请各大队收齐后于3月10日前交公司办公室。
3、工作证实行一人一证,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,不得私自涂改。工作证应妥善保管,若损坏或遗失,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,及时申请补办(工作证外壳自行负责,内卡公司负责)。
4、工作证应佩带于胸前,且正面朝外。
5、2013年3月开始凭工作证领工资。
6、对未佩带工作证的队员,督察队查岗时有权对其进行处罚。
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办公室
2013年3月1日
办公室
2013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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